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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2—2015年)

发布日期:2014-01-27 16:25来源:蚌埠市科学技术协会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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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政办〔201286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2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21219


 

蚌埠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22015年)

 

根据国家《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安徽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和《蚌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前言

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科学素质纲要》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务实进取,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了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广泛开展科学教育与科普活动,科学素质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不断完善联合协作工作机制,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但是,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水平和其它发达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发展还不平衡,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科普资源整合力度还不够,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科普事业投入不足,科普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不够。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科学发展、富民强市、加速崛起的黄金发展时期。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对于打造皖北振兴核心增长级,实现升级提速、跨越赶超,建设美好幸福的皖北中心城市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方针。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方针,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为主题,以提升公共科普服务能力为核心,以科普资源共建共享为抓手,以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为着力点,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为加快建设区域性特大中心城市,全力打造“六个蚌埠”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和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15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显著发展,基本建成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体系。力争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工作主题,广泛宣传低碳生活、防灾减灾、公共安全、身心健康、创新创造等方面的观念和知识,加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未成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等科学素质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居民之间科学素质差距逐步缩小。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科学教育与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科普资源更加丰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基本科普服务更加公平普惠,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显著增多。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机制不断创新。科普资源共建共享、联合协作、社会参与、监测评估和奖惩激励等机制逐步完善,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机制初步建立,科普工作与科研、教育、文化等事业紧密结合,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合力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重点宣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等内容,使未成年人不断提高科学认知水平,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着力提升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使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与方法,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与兴趣。

——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质量,推进科学教育均衡发展,为农村未成年人尤其是女童、留守儿童提供更多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他们独立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树立科学意识,崇尚科学精神,养成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

措施:

——在幼儿园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科学启蒙教育。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利用身边的事物与现象,通过游戏、活动等方式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科学素质教育。总结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改革经验,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和评价、考试制度,培育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实施科学等课程标准,提高科学课程和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加强数字技能学习教育,培养学生运用互联网学习和获取信息的能力。推广“做中学”活动的经验和成果,创新科学教育方法,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

——推进高中阶段的科学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开设科学教育选修课,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鼓励开设通用技术课程,支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提高学生的探究能力。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面向农村中学生开展职业指导教育,让有培训意愿的农村新成长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就业技能培训。

——丰富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动员科技和教育工作者开展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走进科学殿堂等活动。广泛开展学生进实验室、动手做科研、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等活动。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等活动,提高各类科技竞赛的质量。积极鼓励地方和民间公益组织开展普及性科技活动,扩大参与面和影响力。面向乡村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等各类志愿服务。

——营造崇尚科学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校园科技节、科技周等活动,鼓励学生开展小发明、小创造活动,设立科普教育长廊、板报,营造师生自由讨论的文化氛围。在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活动过程中,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

——建立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有效机制。开展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共建共享试点工作。推动流动科技馆进校园、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活动深入开展,鼓励中小学校利用科技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科普活动。

——发挥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鼓励中小学校利用家长会、家校联系会议等形式,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育儿观念和方法给予指导,提高其科学育儿水平。鼓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进行科学探究、科学课学习提供条件,引导未成年人广泛接触自然,培养亲近自然的情感。

分工: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新局、市妇联、市科协、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社科联。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面向农民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保护耕地、发展循环农业、建设生态家园、应对突发事件、防灾减灾、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提高农民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发展生产、增产增收致富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农民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普及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以及适应现代科学文明生活的能力。

——提高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

措施:

——建立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省市农网、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农村成人文化教育机构、高中等院校、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等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面向农民开展科学教育活动。

——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科技培训。结合农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绿色证书培训、星火科技培训、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培训、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培训等活动,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的创业、创新和创造能力。

——继续实施农业从业人员培训。面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人员和农村社会管理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术水平。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要求,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定岗培训,使其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或达到上岗要求。鼓励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组织有技术、资金和创业意愿的农民开展创业培训,加强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小额贷款、后续扶持等“一条龙”服务。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深入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农村科普活动。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入户、农技110、科普大集、专家大院、科技咨询服务站、科技专家和致富能手下乡、科教兴村、“科技之光”青年专家服务团活动、农家书屋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科技工作者“常下乡、常在乡”的长效机制。实施“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等宣传;开展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邪教、远离“黄赌毒”等科普活动。

——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项目、农村清洁工程、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等惠农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和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带头人等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科普服务“三农”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和全国科普示范县(区)、乡(镇)、村等创建活动,推广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的先进经验。

——健全农村基本科普公共服务体系。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发展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加强“一站、一栏、一员”、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对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骨干农民和科技示范户、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以及农村各类实用人才开展科普工作培训,重点加强对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发挥乡镇科协、村科普小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农技服务;发挥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在开展科普宣传、科技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组织开展专家咨询服务和志愿行动,形成科技人员服务“三农”的有效机制。

分工: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科协。

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培养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措施:

——加强对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将科学素质内容纳入各类大专院校和成人教育的课程及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

——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健全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培训制度和技能鉴定认定制度。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青年就业创业行动,推进进城务工青年订单式技能培训项目,组织“青年技能训练营”,鼓励青年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竞赛;实施妇女创业行动和“巾帼建功”活动,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

——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新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促进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科学素质的全面提升。充分发挥科技社团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参加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开展日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推动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和同业技术交流,广泛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等群众性技术革新活动,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企业开展技术咨询等活动。在企业内部刊物、广播、闭路电视、局域网络上开办科普专栏,设立科普橱窗、职工电子书屋等,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场所建设科普宣传阵地。开展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健康讲座和心理健康培训等活动。关注进城务工人员的情感需求和心理问题,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分工: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提高科学素质贯穿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评价全过程,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执政的能力,增强公务员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措施:

——加强规划,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部署,落实各级各类干部培训规划,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教学大纲。重点培训县(区)和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各级各部门科技行政管理干部、科研机构负责人、国有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负责人等科技管理人员。

——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学习。在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中,将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等战略思想,以及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规划作为重要内容。在组织培训和在职自学中,强化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学习。开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等方面内容的宣传教育。

——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评价中体现科学素质的要求。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和公务员录用中,强化对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内容的考核。

——依托各类干部培训院校,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培训。将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

——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现代科技知识。继续办好专家科技讲座、科普报告等活动。有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实地参观学习。

——加大宣传力度,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提高科学素质营造良好氛围。树立一批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典型,宣传他们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报刊、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落实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宣传工作的意见》,大力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

分工: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宣传科学发展观,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防灾减灾、健康生活等知识,促进社区居民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升自身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措施: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围绕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节能减排家庭行动、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面向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开展科学生活、安全生活、健康生活等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资源,获得有益知识,拒绝不良信息。

——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建立完善社区科普服务站、科普画廊、科普图书室、科普活动室等基础设施;结合社区信息化建设,发挥互联网、移动通信、移动电视等新型传媒等科普宣传功能;健全街道科协、科普协会,社区科普小组等科普组织;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开展科普示范街道、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

——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有效整合社区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学会、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部队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的科普活动。

分工:

牵头单位:市科协、市妇联。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住建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团市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社科联。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

——加强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措施:

——提高教师的科学素质。增加科学教育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的学习交流,提高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以县及县以下幼儿园、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作为重点,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建立健全科技与教育结合、共同推动科学教育的有效模式。推动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科学教师培训。组织有条件的中学科学教师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参与科研实践与项目培训。

——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材质量。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科学课程教材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和吸引力。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将科普内容纳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教材和教学计划。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各类人群科学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

——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学方法。加强对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增强教育教学效果。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改革与探索成人教育教学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条件建设。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科学仪器、教具、图书等基本达标,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继续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容量。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动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馆、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教育机构、社区学校等公共机构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

分工: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社科联。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任务:

——发展科普产业。促进科普资源开发、集散和服务的社会化,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作用,大力推进科普产业发展。

——繁荣科普资源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时代发展脉搏,适应国家、社会和公众的需要,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创作开发一批优秀科普作品。

——打造科普资源服务中心。集成国内外科普资源及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基本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措施:

——大力发展科普产业。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的引导、优化和调节作用,推动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集散和服务。推进安徽省科普产品工程研究中心蚌埠分中心建设,组织相关企业参加中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深化“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普产业战略联盟,推动我市科普产业的发展壮大。

——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挂图、图书、展览、影视作品、文艺节目等科普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推动优秀科普电影、电视节目在基层播放。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优秀科普产品,带动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激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科普创作热情,把科普作品创作纳入业绩考核范围。

——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积极推进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和普及,提高公众对政府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产生的创新成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积极探索将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新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

——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开展主题科普展览巡回展出,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各类科普场馆、设施、服务机构之间交流。推动科普资源包开发,集成各种科普展览、教育和活动资源,供广大科技馆、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图书馆、文化馆、科普活动站等场所和单位共享使用。建立全市科普资源及信息的共享交流平台,以分散存储、集中服务为资源共享形式,推动全社会优质科普资源的集成共享。

分工:

牵头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

参与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社科联。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任务:

——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作用。

——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措施:

——支持和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推动广播电视台制作更多喜闻乐见的科技节目,并增加播出时间;增加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中科普内容的比例;在综合性报纸中增加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加强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科技专栏建设。扶持科普出版物等科普产品在基层的发行、使用。引导大众媒体做好科技领域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

——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有计划地开展大众传媒从业者从事科技宣传报道的业务培训,吸纳具有自然科学专业知识人员充实科技宣传报道队伍。推动科技社团与媒体交流互动,定期举办科技专家与媒体交流活动。

——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鼓励、支持市主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专栏和专题节目的建设力度,着力把科技栏目办成精品栏目。

——发挥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努力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促进网站之间开展科技传播的交流与合作。

分工: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大幅度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形成较为合理的整体布局。

——建立科普基础设施长效发展的保障体系。

措施:

——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指导。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

——积极推进科技馆建设。积极推进市级科技馆建设,在有条件的县(区)发展主题、专题或其他具有特色的科技馆。

——推进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普教育基地。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培训基地、文化宫等增加科普教育功能;引导风景区、动物园、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文化产业项目等强化科普教育功能。

——发展基层科普设施。推动在县(区)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在80%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设科普活动站(室),80%的社区和行政村建设科普画廊(宣传栏)。加大科普大篷车(科普宣传车)配置工作力度,力争全市保有量达到5辆,扩大科普大篷车服务范围,促进展品展项更新,增强为基层群众服务能力。

分工:

牵头单位:市科协、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国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十)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任务:

——着力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科普人才队伍。

——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科普管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培育一批科普创作与设计、科普研究与开发、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科普传媒、科普产业经营与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措施:

——加强农村实用科普人才培养。积极发展科普员队伍,向群众传递科技信息,组织群众参与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利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函大等,采取培训、示范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继续深入实施市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发挥农村科普示范户、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骨干等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示范作用。

——建立社区科普人才队伍。结合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等活动以及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建立社区科普宣传员队伍。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科普场馆、科技团体、社区科普学校等,建设社区科普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鼓励学校、科研机构、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企事业单位,以及部队的专业人才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

——发展企业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团委、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

——加强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科普场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依托科技专家、大学生志愿者、老科技工作者等建立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加强对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科学技术教育、组织策划科普活动的能力。

——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协会、科普志愿者服务站等组织。鼓励老科技工作者、高校师生、中学生、在职科研人员、传媒从业者参加科普志愿者队伍。注重发挥科普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其参加大型主题科普活动和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的展教活动。

分工: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人社局。

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社科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气象局、市地震局。

(十一)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长效机制。

任务:

——建立健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机制。

措施:

——完善科普人才培养和动员机制。建设专职和兼职科普工作队伍。完善科普人才评价机制,研究制定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创作、传播科学知识和科技成果。

——探索建立科研与科普密切结合的机制。积极研究和探索科研与科普合作的新途径,推动承担政府科技项目的科研团队、企业、高校和广大科技专家在科研与科普工作的结合上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为广大科技工作者做出表率。

——强化科普投入和产业保障机制。逐步加大对科技场馆等公益性科普设施的投入,保障基本建设、维护良好运转。促进国家对捐赠公益性事业的税收政策的落实,广泛吸纳民间资金投入科学素质建设。推动各类科普平台的整合共享,提高科普资源使用效益。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科普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拓宽科普产业投融资渠道,推动科普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探索将科学素质工作纳入业绩考核,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分工: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社科联。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负责领导《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工作。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科学素质纲要》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联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各项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大投入,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提供保障。

(二)工作制度。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筹备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工作会议议定事项,推动各部门落实相关任务,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加强与县(区)的联系,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合与协作,明确科学素质工作的责任科室,确定相对固定的联络员,为科学素质工作的开展提供条件,推动科学素质工作深入实施。

(三)保障条件。

政策法规。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地方性法规中,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等相关政策,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提供政策保障。

经费投入。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科学素质纲要》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督促检查。对各县(区)、各部门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

五、工作进度

2012年:

——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牵头单位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参与单位发挥各自优势,积极配合,把科学素质工作与本部门职能工作有机结合,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本系统开展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指导。

——推动和指导县(区)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科学素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13年—2014年:

——继续完善联合协作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推进《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

——推进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等5项主要行动和科学教育与培训等5项基础工程,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订并落实解决措施。

2015年:

——组织开展督查,对“十二五”期间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