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名字叫G.L.邵尔斯,在美国一家烟厂里工作,跟打字机没有一点关系,但由于一连串的奇遇和巧合,使他成了这项专利的持有人。
首先,他有一位在一家公司当秘书的妻子。由于妻子工作忙,经常将做不完的工作带回家,连夜赶写材料,非常辛苦。邵尔斯怕把爱妻累坏了,只好帮助她抄写,有时写到深夜,两人往往都写得手酸臂疼。于是,邵尔斯开始有了发明写字机器的想法。
最初,邵尔斯打听到一位老技工叫白吉纳,他曾与自己的一位朋友研究过写字机器,于是邵尔斯去找白吉纳。白吉纳很喜欢邵尔斯的认真劲,将他同那位已去世的朋友断断续续研究了十几年没有成功的写字机体模型送给了邵尔斯,并告诫邵尔斯,研究成写字机器是异常困难的事情。
邵尔斯决心已定,他把这些写字机雏形的机件宝贝似的搬回家,开始了艰苦的研究工作。
打字机的字臂,照现在的结构而言,似乎是理所当然的形式,可是当时在设计时,却使邵尔斯伤透脑筋。因为一开始他被那种盖印章既简单而实用的传统概念方式禁锢住了:他认为字键与字印之间不宜距离太远,最好是字键在上,字印在下,一按就可以有字出来,就像一般人盖印一样,既简单又能缩小机器的体形。可是,研究到最后,他觉得这一构想根本无法实现。
因为字键在上、字印在下的设计结构字臂不能太长,否则,就像树根一样盘在下面,既复杂又不实用。可是字臂太短,又不能运用自如,因此,使他的创造陷入停滞阶段。
有一天深夜,邵尔斯工作得累了,到院子里去散步,回到屋里再想重新工作时,一抬头,看到他太太弯着背写字的侧影。就在这一瞥之下,邵尔斯内心深处激起一阵轻微的颤动:灯下那个美丽的影子,是多么感人的一幅画面!他觉得坐在那里的不再是他太太,而是他苦思冥想的打字机形状。如果把他太太的头当做字键,弯曲的臂当做字臂,这种结构不是很理想的设计吗?邵尔斯不禁跳了起来,喊道:“姬蒂,我成功了!”
正在聚精会神抄写东西的邵尔斯太太听到这一声喊,吓了一大跳,睁着充满惊恐的大眼睛,以为丈夫为搞发明神经错乱了。邵尔斯根据新产生的灵感,又改进了写字机的构造。经过4年的努力,终于在 1867年冬天发明出世界上第一台打字机。
在庆祝仪式上,邵尔斯太太泪光闪闪地对亲友说:“今天,我的高兴远胜过任何人。因为我不但拥有了打字机,也重新获得了我的丈夫。”她最后一句话的意义,只有邵尔斯理解得最深:本来打字机的发明是为了想减轻爱妻的劳苦,结果艰苦的发明工作不仅使自己对妻子照顾不够,反过来却要妻子关照自己,这就增添了爱妻的担忧和劳苦。所以,邵尔斯用低沉而带沙哑的声音说:“如果时光能倒流,让我重新研究打字机,我决不会做的。这就是我的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