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协荣获蚌埠市第十五届文明单位称号
日前,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第四届蚌埠市道德模范和第十五届蚌埠市文明单位的决定》(蚌〔2013〕147号),蚌埠市科协被授予“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以来,蚌埠市科协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的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属地管理,结合本单位特点,动员和组织科协系统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党组重视,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多措并举,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业务活动始终;健全机制,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凝心聚力抓手,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促进了科协事业发展。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一项全面提高单位整体素质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继续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努力促进我会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