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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部

发布日期:2021-07-08 14:57来源:蚌埠市科协 作者:蚌埠市科协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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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部职能(部长:卢飞;电话:0552-2042132)

1.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负责对市科协所主管的市级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市级学会的服务、检查、评价工作,所属学会组织建设的管理工作;

2.指导市级学会基础建设发展工作,负责重点项目资助管理工作;

3.协助组织和推动学会开展科学普及、会员服务、人才举荐等相关活动;

4.负责市科协重点学术交流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重点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科协系统的学术交流活动;

7.承担市科协学术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指导市级学会能力提升、创新发展和改革工作;

9.负责推进市级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

10.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

11.负责指导科协系统企业科协有关工作,推动企业科协组织建设;

12.负责市级科学技术团体继续教育、技术培训的管理工作;

13.负责中国科协海智计划蚌埠工作基地有关工作

14.抓好全市科技社团行业党建、指导会员单位党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