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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

发布日期:2021-07-08 11:45来源:蚌埠市科协 作者:蚌埠市科协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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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职能(专职副书记:葛强胜;电话:2058770

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教育,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的基层组织;

2.负责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检查“三会一课”落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配合组织部对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领导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人员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6.完成上级组织和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